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君臣篇(1 / 1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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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朝末年,天下丧乱,义军四起。

我不过闲散宗室,以本朝制度,只能终生蜗居封地,混吃等死,如养猪一般。所幸父王温和,母妃慈爱,哥哥们也都照顾我,十六岁之前,我锦衣玉食,生活得很幸福。

十五岁时,父亲提前为我举行了冠礼,取字幼琳。彼时,义军不断扩张,我家封地虽僻在西南,也岌岌可危。父亲担心不能活到我二十岁。

他是对的。

贼酋遣其养子宁宇略桂地。

哥哥们都在逃亡路上被杀,也许他们是幸运的,义军对宗藩极为残酷,我的二叔,皇帝祖父最宠爱的儿子,被切成块和几头鹿一起下锅飨军,号称福禄宴。

父亲和母亲成功逃走了,万幸,万幸。

而我落在了张宁宇军中。

我被捆着跪在地上,毕竟是身份贵重的俘虏,义军要等张宁宇亲自处置我。我低着头,回忆有关张宁宇的传闻。贼酋倚重的四位义子,都是战绩出众的年轻将军,长子朝宗,三子文秀,四子云枝。宁宇行二,父母早亡,十岁就参加饥民起义,他对宗室的仇恨,想来是很深的。但愿,我能少受折磨。是的,我没有不切实际的妄图生还,义军起事至今,不算被掠为妓妾的贵女,还没有放过一个宗室的性命。我只求能得斩首速死,或沉江保全尸首。

黄昏薄暮时分,张宁宇回营了。他并没有搭理我,而是忙着处理军务,与士卒们一起吃饭。看得出来,义军已经相当成熟,远不是文官所说的流寇了,军纪严明,还要胜过官军几分。

——

祝琅是桂王幼子,没有什么恶迹,我本想一刀杀了算了。

在我见到他之前。

我没受过教育,说不出雅致的词句,我只知道,他是我平生所见最好看的人。

不要对流寇的道德有什么期望。

他哭了一夜,我感觉得到他有多恨我,次日竟然能对我撒娇撒痴,只为乞求我允许他在营地里走动,寻找逃跑的机会。

我叹为观止。这就是宗室子弟么,天生就是无情无耻的政治动物。

我当然没有答应,奈何朝廷人望尚在,军中留用的文官和官军里应外合,把祝琅救了出去。

——

北京的朝廷、南京的朝廷、湖广的行在一个接一个被金虏破灭,父王悲恸病逝。三年间死了三个皇帝,只剩与水军、或者说海盗联合的临沂王还在浙闽,然而他血脉稀薄,是太祖兄弟的后代。我竟然成了血统最近的宗室,稀里糊涂坐上了帝位。

行在播迁陵南,可不意味着党争已成习惯的清流文官们就会变得务实。

这小朝廷用风雨飘摇形容都抬举了,人人都有自己的心思,我不过高台之上一尊泥塑木雕。

当然,并不是说如果他们听我的就能扫清胡虏、中兴大萌。

因为我也不通实务。

不过,至少我有自知之明,而且识时务、看得清形势;不然,我怎么会甘心受流寇淫辱以求生?

就这点来说,我还比不上清流们:他们会选择保全节操的死去。

经过反复纠结、拖到官军丧尽、别无选择,朝廷终于决定和义军联合。

当然,这不过是说的好听;实际上是把我这个占据大义名分的天子抵押给人家当旗帜。

贼酋已死,现在统帅义军的是他四位义子,个个都恢复了本生姓氏,以东西南北将军为号,依次是:孙平东,李安西,刘抚南,艾定北。

孙朝宗是大哥,以长幼之序,自视为贼酋理所当然的继承人,自封国主,我便落到了他手里。

好消息是他对我的屁股没兴趣。

坏消息是他对我屁股下的破椅子很有兴趣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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