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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章(2 / 3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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题怎么说呢?虽然他个人面板写着赤贫,可洛兰觉得他暂时还是不缺的吧。

洛兰老实摇头道:“暂时不缺。”

林子熙:“那你很想红?”

洛兰:“……参加这个节目的人应该没有不想红的吧。”

林子熙发觉自己问了非常愚蠢的问题。

他沉默片刻,目光遥视远方,状似不经意地问出心里埋藏许久的疑惑:“雄虫比雌虫弱,就算你把所有时间都拿来练习,依旧跳的不如雌虫好……为什么你还要这样拼命?”

雄虫天生比雌虫痛觉神经发达,情绪敏感、体质差,当他们天生做什么都比不过雌虫的时候——

幼年的林子熙泄气过、不甘心过,更是曾偷偷哭泣过。

既然天生比不过别人,那么认命不就好了吗?为什么还要这么努力?

少年的疑问得到洛兰理所当然的回答:“当然是因为我喜欢啊。”

从舞台初评级过后,洛兰和雄子们低头不见抬头见,还经常和伊恩一起聊天,多少是知道一些雄子们的日常的。

他知道这些雄子娇生惯养,哪怕有机会和天赋也不愿意努力,只会白白浪费……

其实这真的很可惜。

雄虫们不理解洛兰的想法,洛兰同样没法共情雄虫。连伊恩都问过他类似的问题,“洛兰,你不觉得累吗?”

他当时是怎么回答的呢。

洛兰陷入回忆,轻轻握住林子熙的手……在他的视线下,少年板着脸挣了挣,在洛兰的坚持下泄气的放弃了抵抗。

林子熙安慰自己,这是为了得到答案,不得已才被迫给他拉的手。

洛兰笑着摊开少年的手掌心,放在自己大腿上,“你看,我天赋不错,唱歌能赚钱,红了可以做想做的歌,身边还有志同道合的朋友……有那么多理由,但最重要的——”

他每说一句,便收起林子熙的一根手指,最后把少年的手握成拳:

“最重要的,是我喜欢啊。”

他同样比了一个拳头,渐渐发力握紧它。目光出神:“再多的理由,都不如一句我喜欢。因为喜欢,所以累也没关系,难受也没关系,觉得辛苦也没关系……而且,我不认为雄虫不如雌虫哦~”

洛兰牵过林子熙的手,用自己的手掌紧紧包裹住他的拳头,那透亮的眼眸仿佛看进了他的心底:“林子熙,你一定没有试过为了喜爱的东西拼尽全力的感觉吧。”

林子熙背脊一僵,他看见银发少年神色认真道:“人的一生,是非常短暂的。你喜欢什么,就努力为了喜欢付出行动试试吧。不尝试,你永远也不知道自己能走到哪一步,不是吗?”

“……”

少年绿眸紧紧盯着他,两人对视良久,林子熙轻笑出声,“五百年的寿命也短暂么。”

洛兰:“……什么?”

洛兰后知后觉地反应过来,虫族和人类寿命相差甚远……他尴尬地挠挠头,装逼失败干脆胡搅蛮缠道:“哎呀,五百年也短啦,短的很!”

林子熙笑意越来越大,“好。”

他将拳头松开,反手握住洛兰,第一次叫出对方的名字:“洛兰,这可是你说的。”

洛兰自以为拯救一个迷途少年,笑容欣慰道:“嗯,相信自己,努力会有收获的!”

湖边栏杆处,泰勒伸手捣捣兰斯特:“他们说什么呢,关系突然变得那么好。”

兰斯特大力回击他一个肘击,“不知道。”

泰勒:“嗷!”

经过湖边一次短暂谈话,不少练习生发现作为竞争对手的两个雄子队长关系居然变好了。

伊恩难得吃醋跟洛兰告状:“我就知道林子熙对你别有用心!洛兰,你可不能有了新欢忘了旧爱。”

他把之前林子熙的事跟洛兰说了,洛兰听了哈哈大笑:“我魅力这么大吗。”

伊恩跟他嘻嘻哈哈,“对呀宝贝儿~”

两人打闹间,林子熙的脸出现在门口。

林子熙:“……宝贝儿?”

伊恩:……溜了溜了。

洛兰:喂!

第四天,洛兰基因序列进化完毕,成功满血复活。

他急着和队友彩排,当天直接熬到凌晨三点,练完整个人睡死过去。

反复如此两天,功夫不负有心人,他们总算赶在彩排前完美的过了一遍。

第六天下午,洛兰小队来到演播厅,直接穿着演出服准备进行彩排。

四位导师坐在评委席里,一分为二的舞台改造过后左边是A组,右边是B组。他们还未上场,前面就有练习生被导师训的抬不起头,吴颋毒舌的评价全部人都听得见。

“如果我是观众看到这样的表演,我一定会到消费者协会去申请退钱,你们这唱的是什么东西?拿这样的表演给观众看你们不害臊么?”

洛兰冲泰勒吐了吐舌头,无声道:“好凶~”

泰勒笑着摸了摸他的头。

过了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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